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33-7109-8225

兽药残留检测仪

技术文章

首页>>技术文章

我国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增至2191项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7 08:41:43

如果您正在寻找相关产品或有其他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公司服务热线,或点击下方按钮与我们在线交流!

服务热线:133-7109-8225 咨询客服

根据小编了解,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一是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前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增幅39.8%,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增幅75%,残留限量增加643项、增幅41.5%,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限量标准不全”的问题。二是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轨。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三是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本次标准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实际和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遵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了相关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消费者、社会公众、相关机构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

  据悉,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循序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基本实现检测方法标准对所有限量标准的全覆盖,为我国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本文网址:http://www.spkjyq.com/jswz/179.html


联系我们

手机:朱经理 133-7109-8225

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玉清社区光电产业加速器 (一期)1号楼415

{label:sbm}

备案号:鲁ICP备18026474号-3

Copyright @ 2019-2022 山东云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兽残检测仪源头厂家 

网站地图 

咨询报价
云唐智能科技

销售微信

云唐智能科技

远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

特别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嫌疑,请立即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内容。

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 回到顶部

回到顶部

输入您的电话后,我们立刻给您回电

关闭

您也可直接拨打热线电话:133-7109-8225 或线上咨询

关闭

扫码咨询

云唐智能科技

为您提供全面检测解决方案

咨询热线:
133-7109-8225